昆山律师
咨询热线:
132 0515 8217

◆ 成功案例

在昆山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日期:2019/9/6 10:15:20 人气:2229
         昆山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借贷诉讼时效的中断包括贷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请求,贷款人对法院的诉讼或仲裁申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债权人的权利已通过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已通过诉讼时效限制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自愿表现。

         对于其限制已经过去的债权,如果债务人自愿付款,法律不禁止,即使债务人不知道该限制已经过去,也不例外。这是债务人放弃限制利益的结果。在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时效期限,则不受行动限制的限制。”

         (2)债务(权利)的确认。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履行“到期”义务,则以任何方式构成对原始义务的承认(权利)。然而,在实践中,承认的方式通常是: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签署提醒并为原始债务提供担保。前两种方式,我们的司法解释已得到明确承认,而对于后者,我国缺乏相应的规定。应该指出的是,债务的确认(权利)只是基于原始债权债务内容的新债务关系的出现。从理论上讲,这是一种新的债务关系,而不是原始债务(右)诉讼的限制的恢复或中断,暂停和延长。部分承认债务(权利)也是如此。

         (3)抵消。

         抵消时,债权人的权利,即债务人的权利,被称为主要(自我)动产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的权利,即债权人的权利,被称为被动债权人的权利。有两种抵消,合法和可接受。

         虽然合同抵销是双方的行为,但必须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商定,其中已经包含了债务人“自愿”的因素。因此,如果债务人以“超额规定”的债务取消另一方的债务,则会发生自愿履行的影响。由于法定抵消是一方行为,抵消的含义可以由任何一方表达,因此“超额规定的”债权(权利)的抵消的有效性(效果)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是不同的。

         如果债务人的“超时”债务抵消了另一方的“超时”债务,则会产生自愿履约的影响。对方是否同意不会受到质疑。

         此外,如果两个债权人的权利(服务)都被“超额规定”,那么任何一方的抵消要求都不会产生抵消的效果,但如果双方同意抵消,它将产生效果抵消。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次要版本的答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借贷诉讼时效的中断包括贷款人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昆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热门动态
◆ 联系我们 更多 >>
电话: 13205158217 郑宝华律师
邮箱 :13205158217@163.com
律所: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
地址: 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个人微信号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昆山金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昆山律师郑宝华免费咨询电话:13205158217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27层 邮箱:13205158217@163.com 昆山律师微信号:13205158217
苏ICP备17066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