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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山什么事由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19/9/3 10:46:55 人气:1987
       昆山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暂停诉讼时效的理由主要包括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案件,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何计算限制期的起点

       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计算方法:

       1.具有商定的履约期限的债权申请应在期限届满的第二天开始。

       2.未履行期限的债权申请,自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债权人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应当自期限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

       3.有条件债权人的权利要求应从有条件成立时算起。

       4,有时限的债权的债权,应当自期限到期时起计算。

       5.债权人要求遗漏他人的权利主张应在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开始。

       6.侵权赔偿要求的权利应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或已经发生损害的时间算起。当损害发生时,受害者从损坏时就知道;当发生损害的事实时,受害者从知道它的时候就知道了;在个人损害赔偿中,当时的侵权行为。如果发现伤害,应从侵权之日起计算;如果当时未发现侵权行为,则应当进行检查和诊断,并证明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应当从伤害诊断之日算起。


       以上知识是未成年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暂停诉讼时效的理由主要包括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案件,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昆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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