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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山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日期:2019/8/29 10:17:11 人气:1811
       昆山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贷款合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收回债务人的债务,在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中断处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开始

       (1)合同未规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开始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履约期限,当债权人首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即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时,债务人有义务从此开始履行债务。 。不履行会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犯,债权人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当然,诉讼时效应该从此时开始。当然,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则诉讼时效在准备时间(宽限期)到期时开始。

       (2)分阶段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开始

       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在侵权或者应当知道权利时计算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在每个相对独立的债权的期满时单独计算。

       (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开始

       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内主张担保人的权利,担保期的任务将完成,债权人将退休并让位于诉讼时效期限,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将受到限制。从那时起计算。

       (4)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启动诉讼时效

       合同无效,但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合同无效并以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当从当天起计算诉讼时效。合同规定的履约期届满后;如果没有规定履约期或协议不明确,则应在“合同法”第61,62,66和161条中作出规定。确定应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开始。由合同无效引起的索赔时效期限自法院对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5)撤销合同时启动诉讼时效

       当合同终止并且恢复原状生效时,时效期的起点应为合同终止的时间。如果因合同终止而产生损害索赔权利,当双方在终止协议时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时,双方应遵守协议。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扩大损失的,起点为赔偿责任确定后的第二天。

       根据民法的一般规则,贷款合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收回债务人的债务,起诉法院或申请仲裁来中断时效期限。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昆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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