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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山哪些情况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日期:2019/8/26 14:45:07 人气:1865
       昆山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诉讼时效期限,并自中断时间和有关程序结束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履约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终止和暂停诉讼时效之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是暂停和中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和法律效力。

       (1)发生的时间不同。限制中断可能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限制中断只能在限制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

       (2)法律原因不同。暂停限制的合法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可以决定,例如起诉和请求;暂停限制的合法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无法控制,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限制中断,在过去的时效期限发生之前的法定中断原因不再计算,从法定原因的发生到重新开始计算的时效期限,实际有两个限制;限制中断是暂停计算暂停期,直至消除法定中断原因,继续计算限制期。


       以上知识是未成年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他的义务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昆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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